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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掏洞”盗窃电缆 男子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2-10 09:39:26


    本网讯(李勇胜)  本应依靠自己的劳动发家致富,但来疆务工人员王虎好逸恶劳,幻想不劳而获,因为贪图钱财去盗窃,被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2013年8月24日,被告人王虎携带老虎钳、剪刀等作案工具步行到阿克苏地区某园艺场10号机井房查看无人后,在机井房墙上掏洞进入房内。将机井房内的配电箱内正在使用的三根电缆线剪断盗走。随后又来到12号机井房,用老虎钳剪断窗户上的钢筋护栏,翻入房内也将该房配电箱内正在使用的三根电缆线剪断盗走。并将盗取的电缆线外皮剥去后将铜芯藏匿起来。此后一段时间,被告人王虎又先后两次将园艺场的电缆盗窃,并将剥离的铜芯销赃,获得赃款予以挥霍,造成该场众多农户无法浇灌土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虎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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