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互联网“黑客”虚构网站诈骗四万余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2-10 10:04:53


    本网讯(丁鑫)  近年来,网络诈骗呈多发趋势,而网络诈骗的一个常用手段是在网上发布虚假消息,引人上当。

    2013年2月,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伙同郑小淦、莫保锋等人雇佣互联网电脑“黑客”制作了一个网址为http://www.eeg688.com 的“时时彩”假网站,用于实施网络诈骗。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结为一伙,通过互联网购买了十余个QQ号码,并发布虚假的诈骗信息。同时,还购买了两张银行卡、手机卡、电脑等诈骗工具。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在海南省定安县沿江中路64号被告人孙禄峰家中,利用二台台式电脑通过QQ在互联网对外发布可以帮助购买“时时彩”获利的虚假信息,以骗取他人钱财。

    2013年7月17日,被害人谢红生通过工作与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取得联系,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便诱骗受害人谢红生在“时时彩”假网站上注册成客户并在该网站上进行彩票交易。后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以受害人谢红生提现需要升级为VIP、账户涉嫌洗黑钱、卡单等事由,多次要求被害人谢红生往帐号内打钱,共骗取被害人谢红生人民币44000元进行均分。

    泰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禄峰、陈家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共同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并判处被告人陈家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被告人孙禄峰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