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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 女子假扮老板骗男友钱财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2-10 10:21:08
本网讯(陆志强) 利用男友对自己痴情,家住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的罗萍仙为了偿还赌债,谎称自己是老板,就以邀请男友入股共同经营为名,骗取男友现金53000元。近日,罗萍仙因犯诈骗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现年23岁的罗萍仙因平时生活不检点,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而且欠了很多赌债,债主们时常上门催债。2012年上半年的某一天,罗萍仙经他人介绍与黄某某认识,之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后来罗萍仙为了谋生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二街的新阳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打工。在罗萍仙打工期间,黄某某经常去罗萍仙打工的公司探望她。对黄某某的这份感情,罗萍仙却不珍惜,反而利用黄某某对自己的痴情,产生了骗取黄某某的钱财用于偿还赌债的念头。2012年11月,罗萍仙利用其在该公司打工之机,向黄某某谎称自己是该公司老板,要邀请黄某某入股6万元共同经营,每月可分得3000-4000元的利润。 黄某某信以为真,遂先后十次向罗萍仙汇款共计53000元。罗萍仙收到汇款后全部用于日常花销。案发后,罗萍仙的亲属代其赔偿黄某某经济损失5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萍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53000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罗萍仙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诈骗事实,认罪态度好,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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