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丈夫沉迷赌博 妻子挪用单位300万供其翻本输精光
作者:马超 许小冬 夏瑾 发布时间:2014-02-11 10:40:26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挪用资金案件,被告人王某、林某系夫妻,老公王某因在澳门赌博输钱而唆使妻子林某挪用单位的承兑汇票300万元,供其赌博翻本,因300万元输光无法归还而案发。最终,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某迷恋赌博,家中经常是债主上门不断。2013年10月的一天,王某又在澳门赌博输钱,苦于无资金来源翻本。突然想起妻子林某前几天跟他说过单位有8张承兑汇票300万元保管在身边。 于是,王某便打电话给妻子林某,为了让妻子相信其能改变命运,王某告诉妻子,仅动用单位承兑汇票的一小部分,保证在长假结束后如数归还。妻子林某也知道挪用单位的承兑汇票会触犯法律,无奈在丈夫王某的苦苦哀求下,加上家庭的现状,就同意了。 林某依照王某的安排,将8张承兑汇票中的1张15万元质押给他人,获得人民币6万元。林某将其中2万元汇到丈夫王某的银行卡上,并携带剩余的4万元及7张承兑汇票赶到澳门。谁料“运气”不好,6万元一会就打了“水漂“。这下林某急了,单位的钱还不出来是要吃官司的。 一不做、二不休的王某开导妻子林某,“不如用剩余的285万承兑汇票博一记”,慌乱中的林某只能听天由命,将285万元交给王某,王某又到赌场换取了筹码接着赌博,结果仍然是回天无力,很快输了精光。事后,王某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自首,林某则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为筹集赌资,唆使林某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均确已构成挪用资金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某能自首,被告人林某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单位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前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改变自身的命运要靠诚实的劳动,用辛勤的双手,想不劳而获、用非法手段“博一记”只会是害己又害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