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鹤山法院完善日常来访接待广听群众意见
发布时间:2014-02-11 09:35:34


带班领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海燕认真察看来访材料

    本网讯(呼晓茹)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指出:法院工作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全面贯彻习总书记批示精神,河南省鹤山法院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日常来访接待制度,切实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为民相结合,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提供可行的制度保障。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位主管院长、一位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人、一位立案庭干警共同在来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二是确定接待范围,不仅接待涉及案件的立案、收费、案件质量等问题,还有干警在案件处理的全程是否清廉问题;三是确定处理方式。根据接待的问题应属于的管辖范围,限期具体负责庭室及时办理,对于复杂疑难的,常务副院长牵头讨论决定或者由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四是接待制度的相关程序问题;五是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问题等。

    该制度于2月10日开始在该院执行,当天接待来访群众8人。下一步该院会严格执行该项制度,以强化制度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