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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毒资携女友盗他人财物 两人均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1 10:48:09


    本网讯(兰有斌)  2月10日,四川江油市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刘方元、李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五千元。

  2013年11月23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刘方元(时年24岁,江油市人,2011年9月26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15日)携带女友李丽(时年27岁,江油市人)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窜到江油市九岭镇大宝村一预制板厂,发现厂内无人看守后,刘方元叫李丽在外放风和接应,自己潜入该厂内一办公室盗走一台打板机,后将打板机销赃,获赃款2250元。案发后,打板机被追回发还被害人。经江油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被盗打板机案发时价值为7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方元、李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方元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丽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方元、李丽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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