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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入户盗窃8起获刑 曾三次劳教二次行拘
发布时间:2014-02-11 14:51:47
本网讯(康宽梁) 今年31周岁的江西省万安县农民葛远,因盗窃被先后劳教三次行政拘留二次,解除劳教后再次盗窃被抓。近日,万安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出生于1983年的被告人葛远,因盗窃在2003年4月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九个月,2007年11月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零三个月,2009年8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0年8月13日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10年12月13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2012年6月至8月,被告人葛远采取溜门入户的手段,实施盗窃8次,盗得现金及财物共计人民币3563元。案发后,已追缴被告人葛远赃款1300元及部分赃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葛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葛远以前有劣迹,且是入室盗窃,依法可以从重处罚。据此,该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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