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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有外遇 丈夫抡菜刀砍伤人判三缓四
发布时间:2014-02-12 10:21:54
本网讯(李勇胜) 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来疆务工人员王敬将其怀疑的“情夫”砍伤,被温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10月,王敬到温宿县某乡看望在此打工拾棉花的妻子张丽,在来到妻子张丽的暂住房屋时发现被害人杨龙在妻子的房间内,因怀疑杨龙与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与杨龙发生争吵进而双方发生打斗,王敬拿起妻子做饭的菜刀将杨龙面部及左手砍伤。在王敬放下菜刀后,杨龙突然也拿起菜刀将王敬的头部砍伤。后经法医鉴定,杨龙所受伤情为重伤,王敬所受伤上轻伤。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并已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鉴于被告人王敬在案发后与被害人杨龙就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并已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较好,加之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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