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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溜门闯进他人家盗窃反抗抓捕变抢劫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2 15:10:05
本网讯(储德水) 一惯犯乘他人家门未关之际,溜进他人家里实施盗窃被发现,为逃脱抓捕打伤他人。2014年1月29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抢劫案件,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重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被告人因盗窃曾于2002年、2012年分别被法院判刑,2013年7月6日刑满释放。2013年7月29日凌晨0点,被告人窜至信州区某小区,溜进未关门的受害人陈某家中,盗走被害人陈某放置于床头上的一白色女式挎包(内有现金1,250元)等财物。期间,被害人陈某被惊醒并大声呼喊,随即被告人陈某向屋外逃窜时,碰见刚回来的被害人陈某的丈夫应某,被告人陈重平为抗拒抓捕将被害人应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应某左前额0.6cm创口,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重平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系累犯,具备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自愿认罪,退还部分赃物,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杯盖人的谅解,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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