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见无人看管 卖牛小贩“顺手牵牛”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2-13 09:27:36


    本网讯(谢子培)  一名卖牛小贩在赶往集市卖牛途中,将路边无人看管的二头牛牵走并贩卖,后被赶来的牛主人抓住。日前,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小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周小江是一名牛贩子,2013年6月27日,周小江从邻县吉水牵大、小母牛各一头来峡江卖。途中,他见峡江县罗田镇张家水库堤坝上有一头大母牛和一头小公牛无人看管,便起了盗窃之心。于是,周小江趁无人之际,将此二头牛一起牵到罗田镇乐坪村,并将自己的二头牛和盗来的二头牛以712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一户村民。周小江在回家途中被赶来的被害人卫峰等人抓住并扭送到公安机关。被盗的二头牛,公安机关扣押后发还被害人,价值408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小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0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小江有犯罪前科,依法应当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此,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