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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装面包车流窜作案 六柴油大盗落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3 09:36:52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家住湖南涟源的郭成宇伙同五人改装面包车,到处流窜作案,偷盗汽油、柴油达19吨,涉案价值约16万余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六人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六人一年三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2年12月份的一天凌晨,郭成宇等五人分别驾驶两台经改装的白色面包车来到湘潭县青山桥镇某加油站,盗走0#柴油3.7吨,其中王畅等人的车内装油1.8吨,郭成宇等人的车内装油1.9吨,后将盗得的柴油予以销售。经鉴定,被盗柴油价值为31757元。

    2013年1月21日凌晨4点,郭成宇等2人和王畅等2人分别驾驶经改装的两台白色面包车,来到湘潭县排头乡某加油站盗窃燃油。四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被人发现后驾车逃离现场,在逃窜至排头乡另一地段时,遇巡逻警车而弃车逃跑。公安机关在一辆面包车中查获从该加油站盗走的93#汽油1085升,并发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被盗汽油价值为8094元。

    2012年10月以来,郭成宇、王畅等人先后在湖南省境内的湘潭县、湘乡市、隆回县、安化县等地盗窃加油站燃油,其中郭成宇参与作案9次,盗窃财物价值139056元;王畅参与作案7次,盗窃财物价值110585元;冯某参与作案5次,盗窃财物价值89841元;蒋某参与作案3次,盗窃财物价值56571元;李某参与作案2次,盗窃财物价值24814元;赵某参与作案2次,盗窃财物价值2254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郭成宇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中郭成宇、王畅、冯某、蒋某参与盗窃数额巨大,李某、赵某参与盗窃数额较大。六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均应予以惩罚。遂法院对六人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郭成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王畅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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