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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公司老总为承包900万工程行贿业主获刑
作者:邢东伟   发布时间:2014-02-14 10:09:57


    上海一家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泽明得知海南省图书馆地方文献与古籍部欲进行改造的消息,为承包这项近900万的工程并尽快拿到工程款,多次向业主方领导送47.4万“好处费”。2月13日记者获悉,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经查,2011年上半年,上海红珊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泽明通过朋友李某认识了海南省图书馆馆长彭某、副馆长黄某(均另案处理),并了解到海南省图书馆准备改造地方文献与古籍部。因改造工程尚未立项,陈泽明便按彭某等人的要求先以该装饰公司的名义做好了工程设计和预算。工程立项后,因该装饰公司不具备该工程所要求的资质,便挂靠深圳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参与投标。

  同时,为了使所挂靠的公司顺利承建该工程,陈泽明约李某、彭某和黄某一起吃饭。在饭店门口,陈泽明通过李某送给彭某20万元,随后。顺利中标,并于2011年11月签订了合同,合同价为898.2万元,实际施工单位为陈泽明所在的装饰公司。

  2012年6月,该装饰公司在海南省图书馆地方文献与古籍部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海南省图书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第三期工程款,为保证工程款顺利拨付,陈泽明送给了彭某20万元。不久后,该工程第三期工程款顺利拨付。陈泽明后来得知,省图书馆准备进行东、西角亭改造工程。陈泽明便找到彭某,表示希望继续由该公司承建,彭某表示同意,又先后两次向其行贿7.5万。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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