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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子女不尽孝被父母起诉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14 08:43:51


    本网讯(张明环 黄金池)  “感谢法官让我们明白父母养育之恩情深似海,赡养父母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知道错了,今后我们六兄妹一定好好孝敬老人,让年迈的父母安享晚年。”这是2月12日,发生在广西藤县人民法院濛江法庭温馨感人的一幕。

    家住藤县和平镇的原告梁老夫妇,现已70多岁高龄,共育有4男2女6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因其最小的儿子搬住外地,多年来,老两口一直跟随其中三个儿子居住,期间靠6个子女给的一点赡养费以及卖自家种植的瓜果存有少许积蓄。但随着年事已高,老两口的身体每况愈下,经检查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自2002年以来,因治疗花去医疗费共6万余元。住院期间,主要由家境较好的最小的儿子垫付医疗费,两个女儿照顾二老的饮食起居。

    当二老提出分担医疗费时,其他三个儿子却以其弟弟的收入较高、生活颇为富裕为由拒绝给付,儿子冰冷的话语伤透了年迈父母心。在旁人看来,老人生病,做儿女的应该争先恐后“晒”孝心。但梁老夫妇的六个子女却因医疗费分担不明确而引发争执。此家庭矛盾经镇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梁老夫妇无奈之下,将六个子女一起诉至公堂,要求其给付6万余元的医疗费和每月800余元的赡养费。

    在调解工作中,主办法官耐心对梁老夫妇的六个子女释法明理,细致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们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主办法官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已为人父母的六个兄妹,当等到他们失去生活来源的那一天,假如他们的子女也纷纷仿效这一不尽孝道的做法,他们心里将是什么滋味?主办法官情真意切的话语使六个兄妹自感惭愧,从中深刻理解年迈父母拉扯六个孩子的艰辛,并明白了要学会感恩的道理。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终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六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梁老夫妇140元的赡养费,二老也随之撤回了要求六个子女支付6万余元医药费的诉请。六个子女簇拥在二老面前,均低头认错。窗外寒气习习,屋内暖意浓浓,梁老夫妇被子女搀扶着笑容满面地离开了法庭。

    【法官寄语】: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做子女的要给予父母更多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和精神上的慰藉,常回家看看,多嘘寒问暖,让老人充实快乐地安享幸福晚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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