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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工程项目诈骗17万余领刑5年罚10万
发布时间:2014-02-17 09:14:32


    本网讯(兰有斌)  四川江油市一农民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悔改,虚构工程项目,以分包为幌子骗取七人现金17.18万元,终将自己再次送进了监狱。2月13日,江油市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小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小明曾因犯诈骗罪于2006年被江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出狱后,李小明曾在江油市城区一水管管网工地打过工。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李小明谎称自已在江油市鸿飞公司承包了水管管网工程,并制作了假水管管网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书,然后以分包劳务的方式先后与被害人杨某某、张某某、詹某等7人签订了虚假管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共骗取保证金17.18万元。李小明将骗来的钱用于吃喝打牌等挥霍一空。

    2013年6月,李小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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