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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桦南县法院公务出行倡导“拼车制”
发布时间:2014-02-17 11:37:22
本网讯(杨晓春 方健) 日前,黑龙江省桦南县法院试行公务出行“拼车”制度,通过优化车辆调度,在倡导廉俭和节能减耗方面作用明显。 该院今年2月正式下发《公务用车集约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变原有的车辆分散管理模式为集中调度、统一派车的集中式管理模式。办法规定除提审、押解、执行紧急公务等情况以外,全院各庭科室局以及4个派出法庭有外出办案或者公务活动用车需要的,须在每日9时或14时前将“公务用车申请单”上报办公室,说明用车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停留时间等情况,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公务用车。规定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用车需求,一律统一集体乘车外出。 据该院办公室统计,实行公务出行“拼车制”以来,17个部门共参与“拼车”52次,累计减少用车100余台次,在有效提升用车效率,降低公务开支的同时,增进了各部门干警间横向沟通和交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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