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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人扬言报复 叔侄俩先下手砍伤对方获刑
发布时间:2014-02-17 10:33:22
本网讯(徐娟) 因琐事他人至叔侄家闹事并扬言要杀死二人的家人。叔侄二人经商议后决定先下手为强,砍伤对方腿脚致其无法报复。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熊旋保、熊明亮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三个月。 被告人熊旋保与熊明亮系叔侄关系。2013年9月26日晚至次日凌晨,熊玄古因不满被告人熊旋保叔叔的女儿婚嫁未请其喝酒等事,先后三次持锄头、菜刀到被告人熊旋保、熊明亮家闹事,并扬言要杀死二被告人的家人,对二被告人的住宅大门进行砍砸。9月27日6时许,被告人熊旋保、熊明亮意欲警告报复熊玄古,分别持长刀、柴刀来到熊玄古家,随即双方持械互相对砍,被告人熊明亮抱住熊玄古后,被告人熊旋保持刀对熊玄古进行砍打,致其左胫骨开放性骨折、全身多处刀砍伤。经鉴定,熊玄古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熊旋保、熊明亮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旋保、熊明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熊旋保、熊明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系邻里纠纷矛盾引发,被害人亦存在一定过错,且案发后二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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