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出租屋内开“毒趴” 瘾君子容留吸毒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2-17 11:43:18


    本网讯(王林)  瘾君子王润喜因毒瘾发作,便呼朋唤友到其出租屋内开“毒趴”,在烟雾弥漫中一起畅享“有福同享”的“幸福时光”。2月13日,王润喜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广西横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王润喜在横县横州镇有间出租屋,2013年11月5日下午17时许,王润喜毒瘾发作,想到同是瘾君子的黎某炯、麦某彬和雷某烨持有毒品,就召集三人一起到其出租屋内开“毒趴”。正当四人在出租屋内欢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时,缉毒民警来了个瓮中捉鳖,将四人一举擒获。民警从现场缴获毒品可疑物0.1克,从黎某炯身上缴获毒品可疑物8.78克。经检验,从缴获的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经尿液检验,王润喜等四人的甲基苯丙胺定性检测均呈阳性,均已吸食毒品。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润喜为所任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被告人王润喜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