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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卖“神仙水”领重刑 感慨是“糊涂水”
发布时间:2014-02-17 11:44:51
本网讯(王林) 广西横县的一个80后男青年陈红校把贩卖神仙水作为实现致富梦的捷径,不惜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结果因触犯法律而身陷囹圄。2月12日,广西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红校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陈红校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红校为获取非法利益,于2013年10月14日22时许,携带毒品到横县横州镇某网吧对面的小巷内贩卖给谢某彬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现场查获陈红校丢弃在地上净重1.38克毒品可疑物1小包,又在其身上缴获净重共61.03克毒品可疑液体“神仙水”4瓶及手机一台,在谢某彬身上缴获人民币600元及手机一台。经检验,从缴获的4瓶毒品可疑液体“神仙水”中均检出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从缴获的1.38克毒品可疑物中检出氯胺酮。此外,被告人陈红校还于2013年10月12日和13日在上述地点向谢某彬贩卖毒品氯胺酮二次。 横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红校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或氯胺酮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陈红校贩卖毒品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61.03克及氯胺酮1.38克,属于贩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依法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宣判后,经主办法官耐心地向被告人释明裁判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后,陈红校初步认可了法院的裁判结果,他最后向法庭陈述:“这‘神仙水’根本就是‘糊涂水’,贩卖‘神仙水’,不仅没有实现致富梦,反而搭上了九年的青春岁月,实在是太糊涂了。”只是这迟来的醒悟已经换不回他宝贵的自由了! 相关链接: “神仙水”,学名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俗称迷魂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液体,能够刺激神经,起效快,可以使人精神处于极度亢奋或幻想状态,即使通宵达旦地歌舞狂欢也不知疲惫,但会迅速成瘾并严重损害健康,重则可能导致肝衰竭乃至死亡。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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