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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源县法院“马上立案”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4-02-18 14:45:12


    本网讯(吕蕾)  新疆新源县法院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整合发挥立案大厅“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等“一站式”窗口服务的功能,在立案便民服务方面实现“三个到位”,努力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

    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该院在立案大厅入口悬挂办案流程示意图、立案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法律文书样式,制作了500份司法便民服务宣传手册,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设立了导诉台,专人负责对来访群众的接待引导工作,并为来访群众设置了休息座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计算器、老花镜、复印机等,为来访群众提供了快捷的服务。2月12日,新源县哈拉布拉镇的阿某到该院立案窗口请求办理立案手续,法官审查后告知,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依法可以在就近的哈拉布拉法庭立案,并且该案标的金额只有8000元,在这儿立案后需要来回跑,诉讼成本提高。事后,阿某深有感触地说:“新源法院立案动作快,审查也快,特别体谅我们老百姓的难处。”

    诉前调解工作细致到位

    为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该院从各业务庭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工作组,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仅2013年就有800件案件经诉前调解中心化解。同时主动与县司法局联系,由司法局指派两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常往法院办公,法院也专门为调解员安排了诉前调解对接办公室。从源头化解和减少了一系列矛盾。

    2月13日,农贸市场的一名商贩赵某气冲冲的拿着一张1900元的欠条来到法院,要求在其经营的批发店里批发蔬菜的魏某偿还欠款。立案庭法官考虑到赵是小本经营,且双方当事人又是朋友,两人因一时口角诉至法院。便马上将此案送入“快速通道”,优先立案,由诉前调解法官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劝解,魏某当场偿还了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咨询答疑到位

    该院针对判后答疑工作,由立案庭法官了解具体案情后与具体承办法官联系,并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负责解答,或到立案窗口咨询答疑,从而减少信访、申诉、上访。在原告陈某诉被告新源某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保险公司请求答疑。立案庭马上和承办案件的法官联系,组织判后答疑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答疑,被告保险公司某分公司明白了应当承担理赔的责任,同时表示配合法院的工作,及时将理赔款交给原告。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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