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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法官“三顾茅庐”为农民工追回欠款
发布时间:2014-01-28 16:39:21


    本网讯(陆建荣)  “我们以为拿不到这些钱了,没想到两天的时间,就帮我们追回拖欠了近一年的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了!”农民工工头杨某某激动地从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手中接过钱,连声道谢。

    这位工头和他的14个民工兄弟都是从保山施甸来的农民工,他们于2013年3月经人介绍来到梁河某砖厂打工,主要负责做砖坯及其他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5月,砖厂停产,该砖厂负责人给这些农民工打了一张51093元的欠条之后不知所踪。这15人先后找劳动部门、信访部门帮助解决,都因找不到该厂负责人而搁置。正当15名工人一筹莫展之际,从电视上得知持工资欠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了法院。

    梁河法院立案庭接到该案件后从多方面了解了该砖厂的情况,得知该砖厂虽然停工,但还设有两间办公室等待与一些老用砖户结账。

    知道这一情况后立案庭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砖厂办公室,谁知却大门紧闭。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立案法官又驱车赶来,这次仍然扑了一个空。经过走访周围的群众,得知该厂负责人已经回来,只是一般在晚上才会露面。立案法官当即决定晚上再来,一定要在年前为农民工兄弟追回欠款。

    吃过晚饭,立案法官和书记员就急匆匆的往砖厂办公室赶,一晃三个小时过去了,还是不见人影。书记员有点泄气,“要不我们回去吧,这么晚了他可能不会来了。”“要有耐心,再等等!”正在说话之际,只见一个黑影闪现在大门口,立案法官立即上前询问。皇天不负苦心人,这人正是砖厂老板李某某。

    李老板很不情愿的将法官和书记员让进屋里,待法官说明来意后,更是一言不发。立案法官为其分析利弊,并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该厂负责人表示愿意先给付被拖欠农民工的工资2万元,但由于砖厂资金周转困难,剩余的部分将在2014年1月30日前全部兑付,一定会让农民工在过年前拿到钱。

    第二天,杨某某与李老板在立案法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当场拿到了2万元现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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