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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总为工程项目行贿副县长被判刑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发布时间:2014-02-19 14:07:04


    海南省乐东大原公司女老总周雪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7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记者2月18日从海南省一中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处周雪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查,2010年7月份,周雪兰与海粤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受让该公司位于乐东县九所镇剩余使用年限为34年的21.23亩工业用地,开发“九龙豪庭”项目。同年8月,周雪兰与孙某春、李某华投资成立乐东大原公司运作该项目,向乐东县国土局申请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及延长使用年限。同年6月,孙某春通过收购全部股权的方法,受让了椰园公司、口品公司、耀正公司位于黄流镇铺村78.98亩商业服务用地,开发“金沙海岸”房地产项目。之后,孙某春向乐东县国土局申请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延长使用年限,并委托周雪兰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周雪兰找时任乐东县政府副县长石春海帮忙。石春海表示同意,周雪兰送给石春海20万元。

    2010年7月21日,石春海同意将海粤公司的21.23亩土地办理过户到乐东大原公司名下,还同意将孙某春的78.98亩土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同年12月3日,石春海同意将乐东大原公司的上述21.23亩土地的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延长土地使用年限36年,还同意“金沙海岸”项目用地延长使用年限28年。石春海还介绍周雪兰认识乐东县分管规划工作的副县长李某黎。同年11月23日,李某黎研究“金沙海岸”项目各项经济指标问题,决定通过了该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同年年底,周雪兰在海口市海秀路南大桥附近送给石春海 50万元。2011年1月12日,石春海、李某黎开会决定通过了该项目各项经济指标。之后,乐东县住建局给上述两个项目出具规划许可手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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