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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玩朋友猎枪击中自己身亡 家属获赔五万
发布时间:2014-02-20 10:16:16


    本网讯(汪次安 蒋玉鹏)  2月19日,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日前该院成功调解一宗猎枪走火致人死亡的民事纠纷案件。

    2013年7月10日晚8时许,村民肖某、曾某、张某三人在外面吃完晚饭后回到肖某家中。肖某拿出一支短筒猎枪,在张某面前炫耀,并给张某玩耍,肖某便和曾某在一旁喝茶聊天。张某由于不会使用枪械,不小心触动了扳机,导致猎枪走火,击中自己的下颚当场死亡。

    日前,死者张某的家属向始兴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肖某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抚养费共计人民处360381元。    

    在审理过程中,经主审法官反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肖某在原来已经支付的丧葬费20000元的基础上,另外再一次性支付30000元给原告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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