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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豆芽好看“不好吃” 黑心菜贩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2-20 09:08:18


    本网讯(刘芳)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菜市场买菜时总爱挑那些外表新鲜、干净又好看的蔬菜烹制菜肴,殊不知“好看”的蔬菜其实有“毒”。近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王献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2013年4月份至8月份,被告人王献起在濮阳市高新区昆吾路办事处谢庄村其租住的民房内,自行培育、生产豆芽后在濮阳市城区内菜市场销售。为了提高豆芽的产量,使其更加肥嫩、爽口,王献起在每日生产的300斤豆芽中掺入4-氯苯氧乙酸钠(俗称“豆芽素”),后按0.4元/kg~0.5元/kg的价格在市场内销售。

    2013年8月27日,被告人王献起主动到濮阳市公安局中原分局治安大队投案,如实供述了其在生产豆芽中掺入“豆芽素”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献起在其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已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王献起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4-氯苯氧乙酸钠(俗称“豆芽素”),在培育无根黄豆芽和无根绿豆芽时掺入,可缩短豆芽生产周期,使豆芽口感更加肥嫩、爽口。“毒豆芽”表面长约10mm~20mm,个头均匀,色泽白净,且绝大多数没有根须,看起来很漂亮。长期食用会致癌,还能引起献起些组织慢性中毒,导致新陈代谢障碍。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已于2011年11月4日发布第156号公告,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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