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络“恶意发票师”一月诈骗11.7万元
作者:岳德亮   发布时间:2014-02-21 08:40:32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决了一起“恶意发票师”案。

    两小伙在“天猫商城”购买小额商品索要发票,对无法提供发票的卖家进行投诉,事后以有偿撤销投诉的方式敲诈勒索,短短一个月作案50余起,非法获利11.7万元。法院判决两人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来杭州打工的小于和小崔不愿意干体力活,干脆待在出租房整日玩电脑游戏。在网络上,小于发现有人在讨论天猫商城所有卖家在交易时必须无理由提供发票,违反的卖家将会受到处罚,每次扣6分,如果被扣掉12分,就有可能面临暂时停业。

    小于觉得可以借此赚一笔,和小崔一商量,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小于在天猫商城选了一家卖收纳品等物的店铺,随便买了几个笔记本,总价值也就二三十元,购买成功后,他向卖家索要发票,卖家若无法出具发票,小于就将聊天记录截屏,向天猫商城客服投诉。投诉发出后,店铺卖家反复找到小于,希望能撤销投诉。两人最终以撤销投诉为由,向卖家勒索到1000元。

    有了这次成功经验,两人的胆子变大了,发展到后期,两人也不投诉了,直接加卖家QQ,威胁其不给“封口费”就马上去投诉。

    从去年6月下旬到去年7月,短短一个月,两人用这样的方法作案50余起,敲诈获利11.7万元。被敲诈的卖家发觉不对劲后,纷纷报了警。警方通过侦查锁定了小于和小崔,被抓时两人还在电脑前“工作”着。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