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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后”女毒贩酒店内贩卖“K粉”领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4-02-24 10:39:29


    本网讯(黄美干 莫崇耀)  为避免落网被重罚,毒贩们一般贩卖的毒品量都很少,但是广西南丹县一“85后”女毒贩却胆大包天,竟然携带近300克“K粉”在酒店内贩卖给吸毒人员,最终落网领刑受罚。日前,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李运环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李运环于2013年7月8日11时许,在南丹县城关镇新城区“上东莱特酒店”1020号房内休息时,接到陆某某要购买毒品氯胺酮的电话。挂断电话后,李运环出房间到酒店10楼电梯出口处与从电梯门出来的陆某某碰面后,陆某某给了200元给李运环,李运环给了1小包毒品给陆某某,完成交易后两人各自分开。李运环返回到1020号房休息,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其房间内床下查获其尚未卖出的12包毒品及200元。陆某某离开到酒店门口时,被公安人员抓获,从其身上查获刚和李运环购买得的1包毒品。经称量,从李运环处缴获的毒品净重287.8克,从陆某某身上缴获的毒品净重2.9克。经鉴定,从李运环、陆某某处查获的毒品中均检出氯胺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运环主观上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氯胺酮的行为,且查获其已贩卖和收藏的毒品共290.7克,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运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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