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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后欲“金蝉脱壳” 男子悔过获轻罚
发布时间:2014-02-24 10:43:18
本网讯(平书通 周剑峰) 借钱成立公司,一旦通过验资,立即转出。“聪明”的广丰商人姚飞由此解决了资金不足条件下的融资问题,可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的这一举动几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江西省广丰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抽逃出资案件,判处被告人姚飞犯抽逃出资罪,单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2年6月,姚飞拟成立“大富豪投资有限公司”,苦于资金不足、筹借无方,“大富豪投资有限公司”只能停留在想象之中。姚飞遂“灵机一动”,向广丰县广通投资公司借款40万,注册成立了“大富豪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验资结束后,姚飞便收回了40万元资金以偿还借款。公司成立后,姚飞万分激动,觉得从此可以大干一场了,却没想到自己已经被司法机关盯上了。归案后,姚飞才知道自己的小聪明已经触及法律的高压线,悔之莫及,主动交代了事情经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飞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已构成抽逃出资罪;但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悔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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