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储德水) 为上线经营的六合彩开票报码,三人经营数额达到110万元,从中获利共16万元。2014年1月15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经营六合彩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郑增华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田春生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郑雪美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郑增华开始为其上线经营的六合彩开票报码,其下线为田春生、郑雪梅等人。被告人通过接受下线的报码,然后再转报给上线专区上下线之间六合彩返点差额获利。开奖后则通过银行结算六合彩输赢资金。截止2012年8月,被告人郑增华非法经营六合彩金额达到90万元,从中获利10万元。被告人田春生、郑雪美系夫妻关系,自2008年来,二人通过网络报码给上线,通过银行汇算六合彩输赢资金,二被告人非法经营六合彩金额达20万元,获利6万元。2012年8月29日,被告人郑增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三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法院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未经国家批准擅自经营六合彩,扰乱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郑增华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春生、郑雪美自愿认罪,故可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已退清违法所得,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