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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千万一审获无期
作者:李光明   发布时间:2014-02-25 09:32:44


    记者2月24日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毋保良利用其担任萧县副县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调动及职务、职级调整等方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1869.2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手表一块。

  另查明,2006年12月至2010年6月,毋保良将部分收受的款项交存到县招商局存放,共23笔,合计人民币1562.2万元。其中,1102万余元用于工业园钢构厂房建设,174万元用于退换他人,其他用于会务费、过节补助等,尚有余款90万余元。2010年8月至2012年2月,毋保良又将人民币228.万余元及美元、购物卡、手表等若干款、物交存到萧县县委办。其中,31万元用于退换他人,尚有余款197万余元。因有证据相互印证,法院予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毋保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被告人毋保良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2038.9万元,其中3万元属计算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另166.7万元系非法礼金,指控为受贿犯罪不能成立。鉴于被告人毋保良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犯罪所得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具体情况,可对其从轻处罚。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判决:被告人毋保良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其非法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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