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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实现梦想盗窃三轮摩托获刑一年罚五千
发布时间:2014-02-25 10:19:50
本网讯(李能) 近日,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林仕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被告人林仕山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都完小学后,跟着父母在家干起了农活。几年之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实的境困,他告别父母老幼,与同村相邻外出学点手艺,到了县城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做起修车的门徒。在那里,他学会了自行装修摩托车,能够在没有车钥匙时,也能将摩托车打燃,同时也学会了驾驶摩托车的技术。有了这些便利条件,他不满足现状了,想到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那该有多好啊!可自己又无多余的经济,为此,他下决心去弄一辆。为实现自己的梦想,2013年8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林仕山窜至大关县天星镇,将被害人吴君龙停放于天星派出所斜对面的一辆价值13300元的“隆鑫”牌三轮摩托车盗走,当天被公安机关抓了个正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仕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林仕山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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