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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为幌 男子虚构敬老机构诈骗4万余元获刑
作者:郭宏鹏 黄辉 肖鹰 发布时间:2014-02-25 13:50:16
以“爱心敬老”为幌子推销保健品,骗取14位老人4万余元。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12年4月期间,闫某等五人以虚构的“中国老年健康爱心敬老基地”工作人员名义,分别在吉水县和万安县物色并动员老年人前往宾馆,听闫某的保健讲课。闫某通过牛蛙心脏实验和金鱼实验,让老年人相信其宣传的保健品功效,并用赠送保健品、提供健康咨询的方式,诱骗老人交纳每月199元健康信息咨询费,共诈骗14位老人41790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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