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爱心”为幌 男子虚构敬老机构诈骗4万余元获刑
作者:郭宏鹏 黄辉 肖鹰   发布时间:2014-02-25 13:50:16


    以“爱心敬老”为幌子推销保健品,骗取14位老人4万余元。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12年4月期间,闫某等五人以虚构的“中国老年健康爱心敬老基地”工作人员名义,分别在吉水县和万安县物色并动员老年人前往宾馆,听闫某的保健讲课。闫某通过牛蛙心脏实验和金鱼实验,让老年人相信其宣传的保健品功效,并用赠送保健品、提供健康咨询的方式,诱骗老人交纳每月199元健康信息咨询费,共诈骗14位老人41790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