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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一男子因入室抢劫372元逃亡15年获刑12年
发布时间:2014-02-25 15:31:28
本网讯(黄中州) 广西德保一男子于16年前,本想入室盗窃,因搜索无果便抢劫女户主,获得赃款372元后便开始了其逃亡生涯,在潜逃15年后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抢劫案,判处被告人韦吉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1998年11月7日2时许,被告人韦吉源手持小电筒,窜到被害人许某某在德保县马隘街上开的小卖部门口,用手拔开房门木条,进入房内,见被害人许某某熟睡,将电灯关闭后,持手电筒搜索无果的情况下,胁迫被害人交出人民币372元。被告人韦吉源于2013年4月27日在广东佛山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吉源以胁迫手段,当场劫取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韦吉源入户抢劫,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本案被告人韦吉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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