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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一男子强奸聋哑妇女再犯同罪“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4-02-25 15:41:19
本网讯(罗美芳) 俗话说:“江山易改 秉性难移”说的就是罗阿庸这种人,这不,因犯强奸罪已坐牢5年的他又兽性不改重蹈覆辙最终二进宫。2014年2月24日,罗阿庸被西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3年9月3日上午,罗阿庸到西林县敬老院找人饮酒。中午11时许,罗阿庸酒后窜到敬老院聋哑妇女覃某某住的宿舍内,强行与正在休息的聋哑妇女覃某某发生性关系。经鉴定,被害人覃某某患有精神发育中度迟滞,无性自卫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阿庸不顾聋哑妇女被害人覃某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阿庸犯强奸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罗阿庸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量刑时可酌情从轻处罚;但被告人罗阿庸具有同类犯罪的前科劣迹,且其犯罪行为的实施对象为无性自卫能力的聋哑弱势群体,情节恶劣,量刑时应酌情从重处罚。结合本案实际,法院作出了上述处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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