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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追赌债殴打并拘禁赌友被判管制一年
发布时间:2014-02-26 11:09:56


    本网讯(彭竹枫)  程玉向赌友赵桦追讨所欠赌债不成,便将张桦殴打致轻微伤,并进行非法拘禁。日前,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程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管制一年。

    程玉和赵桦原本是同村村民,二人一向关系较好,经常聚在一起赌博。在一次赌博中,赵桦欠下程玉赌债5000余元,程玉多次向赵桦索要,赵桦均表示自己没钱。2013年11月,程玉再次向赵桦索要追讨赌债,在赵桦又一次以没钱为由拒绝后,程玉将赵桦强行拖入自己的轿车内进行殴打,用抹布蒙住赵的眼睛,用胶布封住赵的嘴巴后,将其带至江西省峡江县金江乡一废弃的老屋中。经人交涉,程玉当天将赵桦放出。归案后,程玉主动向赵桦道歉,并取得了赵桦的谅解。经鉴定,赵桦的伤势为轻微伤乙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玉为追讨赌债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被告人程玉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并在归案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同时,因被告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具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程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管制一年。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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