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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玉田法院法官敢于向赖账者“亮剑”
发布时间:2014-02-27 10:18:58


    本网讯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法院与公安机关配合,果断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一名案件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与公安机关配合,成功将案件执结,申请人收到了全部执行款。

    2009年12月5日,黄金宝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孙平重伤。经法院审理判决后,保险公司支付孙平赔偿金32万元,后黄金宝拒不给付孙平应得的其余赔偿款386798.67元,权利人孙平向法院申请执行。玉田法院受理后,多次做被执行人黄金宝的思想工作,黄金宝履行了51000元,之后便采取拖、躲、转、赖等办法逃避执行。期间,玉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询、冻结等措施,但其一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玉田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将黄金宝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侦查期间,通过协调,被执行人黄金宝的亲友积极筹款,帮助被执行人黄金宝将未履行的338832.67元全部履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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