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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法院:高效执行保丧子老人安度晚年
发布时间:2014-02-27 11:36:38


执行案件

    本网讯(黄文峰 周志清)  “半个月就拿到钱了,你们的执行效率真是高!我今后的生活终于还是有了保障。”2月25日上午,80岁高龄的泰和县马市镇白头村老人尹元领到江西省泰和县法院执行法官转来的执行款后非常激动。

  2013年5月7日,被执行人罗顺驾驶着货车牵引被执行人朱富抛锚的汽车前往修理厂,尹元的儿子骑摩托车经过时时,被牵引汽车的钢丝绳绊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判决,罗顺赔偿尹元73585.15元。法院判决生效后,罗顺一直躲避,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老人年过八十,没有劳动能力,失去儿子之后,生活更是步履维艰,无奈之下,老人于今年初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多方查探罗顺的下落未果后,三次上门反复做其父母的工作,让其知晓老人丧子后精神上的痛苦和生活上的艰辛,希望他们能劝罗顺回来履行赔偿义务。2月25日,罗顺在其父母的劝说下羞愧地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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