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姜谷) 2014年2月26日09时00分,在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马正仙涉嫌贩卖毒品一案。
马正仙系鲁甸县桃源乡人,62岁,2009年8月19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2012年11月2日中午时分在鲁甸县桃源乡在自己门前向吸毒者出售毒品被抓获,并被鲁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