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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诈骗新农合医疗基金万余元 父子均领刑
发布时间:2014-02-27 10:36:37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一对“聪明”的父子,为了节省医药费,父子俩打起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歪主意,结果双双进了牢房。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均犯诈骗罪,均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13年6月25日11时45分许,被告人韦宝球雇佣韦俊月在其家做建筑,韦俊月不慎从工地塔架上跌落受伤。因韦俊月未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被告人韦宝球与儿子韦佑雨合谋以韦宝球的名义为韦俊月办理住院治疗。2013年7月16日和8月5日,被告人韦佑雨持“韦宝球”(实际住院人系韦俊月)的住院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都安瑶族自治县某医院、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骗取新农合医疗基金共人民币13282.3元。 案发后,2013年12月3日,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通过其家属将骗取的人民币13282.3元退还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4年1月15日,父子俩双双被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式编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案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的行为在案件中作用相当,不分主从犯,应承担同等的刑事责任。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归案后,如实交代其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宽处罚;且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通过其家属将骗取的人民币13 282.3元退还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考虑到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犯罪情节轻微,且结合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所在地社区可以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的情况,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决定对被告人韦宝球、韦佑雨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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