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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诱奸俩幼女 晚节不保遭法律严惩
发布时间:2014-02-27 10:38:31
本网讯(王俊峰 李斌) 湖北省谷城县六旬老汉孙某某为满足个人私欲,色令智昏,竟然引诱并强奸邻居两名幼女,被谷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 2013年4月21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孙某某一人在家,发现邻居家幼女徐某(8岁)、龚某(6岁)在其门前玩耍,即起奸淫之心。被告人孙某某以给二女拿零食吃为由,将徐某、龚某骗到家中卧室内,让二人将裤子垮到膝盖处,后对徐某、龚某实施了奸淫。当晚,徐某的母亲发现女儿表情不自然,即追问原因,徐某如实讲述了与龚某被害经过。次日,徐母将此事告诉龚某的奶奶张某某,二人当晚找到被告人孙某某质问。孙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跪地道歉,并交给徐母、张某某各500元作为补偿。后被告人孙某某因惧怕于次日凌晨3时外逃。受害幼女家长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4月28日,被告人孙某某被抓获归案。 谷城法院认为, 被告人孙某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性质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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