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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一运管所职工12天内骗来9车抵押获刑六年半
作者:阮占江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4-02-28 10:46:56


    身为运管所职工却不行正道,反而利用身份虚构事实,12天内疯狂行骗,骗来9辆小汽车抵押给他人,获得巨额脏款4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还债或消费。2月27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3年7月5日,周某虚构需要几台车辆搞乡村校车的事实,以借车名义骗得被害人朱某的广汽本田锋范牌小车,后在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经李某介绍找到陈某,再次虚构朱某老婆生病争需钱用的事实,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车辆抵押给陈某,抵得的全部资金用于个人还款和消费活动。

  同年7月9日至7月16日,周某又虚构各种需要车辆的事实,疯狂行骗,骗得余某等8人的小汽车,将8辆小汽车抵押给他人,共获资金40万元。经鉴定周某9次行骗所得汽车的价值共计人民币496230元。

  7月20日,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骗汽车已全部追回退还被害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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