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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院召开经济与环境司法保障服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2-28 14:12:35


    本网讯(张玉英)  2月26日,河北高院组织召开“调整经济结构、治理环境污染”司法保障和服务座谈会。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省法院党组成员王越飞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中院主管院长及商事审判庭庭长参加座谈,省政府办公厅、省政法委、省发改委等九个省直单位代表应邀参加。座谈会由省法院副院长甄树清主持。

    座谈会上,省直单位代表介绍了全省调结构、治污染的现状、采取的措施,并对法院更好地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提出了意见建议。最高法院宋晓明庭长围绕企业退出市场应当注重的几个问题作了详细讲解。他指出,一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形成共识和合力,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创造性地发挥法院的司法能动作用;二是要用好目前的法律依据,严格根据《公司法》和《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和解、重整、破产清算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在处理企业退出市场过程中,要将职工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法院要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协调机制,不越位、不缺位,保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四是要依法有序的推动转型工作,要调动法官积极性,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同时,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正确看待金融债权,避免恶意逃债现象发生。宋晓明庭长表示,希望河北法院在服务和保障转型升级工作中带好头,可考虑成立司法应对研究班子,多积累有益经验,为全国法院树立标杆。最高法院会密切关注河北法院工作,认真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各级法院在调结构、治污染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与会同志就审判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甄树清副院长最后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座谈会精神,共同为“调整经济结构、治理环境污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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