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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他人宅基地为己所有五次诈骗20余万
发布时间:2014-03-05 16:01:24


虚构他人宅基地为己所有 被告人先后五次诈骗二十余万


    被告人刘玉强虚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圃田乡某村本属于阴某某的宅基地为自己所有,并办理该处宅基地的假土地证交给被害人刘某某作抵押,以自己经营沙发厂缺少资金为由,从2011年10至2012年2月期间,先后分五次从刘某某处骗取现金211700元人民币。



来源: 惠济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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