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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持刀抢劫五万多钱财换来十年铁窗泪
发布时间:2014-03-06 10:00:31


    本网讯(郑万彬 蔡华)  近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持刀抢劫案件,被告人段金山因长期找不到工作,又无生活来源,竟动起了持刀抢劫的“歪念”,可是抢来的并不是财富,换来的却是铁窗泪。

    2013年7月3日7时许,在密山市密山镇福隆小区楼下,被告人段金山手持尖刀趁被害人郭某开门上车之机,拽车门进入车内,用尖刀逼迫郭某往牡丹江方向行驶,途中抢走郭某身上的一条重99克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0 690元)及威图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4 700元),总价值人民币55 390元。案发后,段金山携带所抢劫财物逃窜至哈尔滨。后被哈尔滨公安机关在当地手机市场抓获,所抢财物被依法扣押,返还郭某。

    被告人段金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段金山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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