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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债主”上门讨债砸车打人领刑赔钱
发布时间:2014-03-11 10:01:14


    本网讯(廖世健 黄健)  3月7日,广西横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莫正任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3年2月17日22时许,被告人莫正任因不满韦某和陈某等人向其讨债,便伙同他人在其住宅前持铁管等工具对韦某开去讨债的比亚迪牌轿车进行打砸,并对韦某、陈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该轿车前、后挡风玻璃等多处毁坏,陈某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被毁坏的轿车损失价值为人民币5985元,陈某等人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莫正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审理过程中,莫正任通过亲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985元。

    横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正任结伙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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