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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盐津县法院积极开展健身运动
作者:杨志成   发布时间:2014-03-17 11:18:05


云南省盐津县法院积极开展健身运动


    全民健身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早在1952年,毛泽东主席就写下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著名题词。

  近年来,云南省盐津法院的年轻干警比例大幅度上升,主要集中在85、90后一代,盐津法院针对青年干警“宅一族”、“电脑族”等新情况。2013年年初,院党组开始筹划搭建健身房,并于2013年8月出台了《“进步之星”体能测试评比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时间、方式等等,为活动的举办提供了制度保障。

  盐津法院规定每月举办一次全院干警体能测试评比活动,实行积分制度,对每次进步大的干警进行通报表扬,正确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健身活动,努力提升身体素质,为圆满完成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活动的举办,缓解了干警工作疲劳及紧张情绪,提升了工作效率。



来源: 盐津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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