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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砖墙反复“添堵” 邻居反目两度上公堂
发布时间:2014-03-24 10:42:11


    本网讯(饶海泉)  邻里之间因为堵塞通道而大打出手,双方互换角色两次闹上法庭。3月21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原告杨正发与被告吴金明是邻居。2012年8月,原告杨正发支砌砖墙将相邻通道堵塞,被告吴金明向法院提起诉讼。丘北法院判决杨正发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杨正发拒不履行义务,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拆除了砖墙。败诉后的杨正发仍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不但又在原地重新砌墙堵塞通道,还将吴金明家的大门也堵住,双方矛盾再次升级。

    2013年11月8日,吴金明翻墙外出时被杨正发及其妻看见,夫妻二人先是对吴金明进行辱骂,接着又操起一根木棍与吴金明互殴,混战中造成杨正发轻微伤,到医院住院8天。出院后,杨正发又将吴金明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630.62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原告杨正发堵塞被告吴金明通行的必经道路,经法院判决排除妨碍并强制执行完毕后,仍然继续侵权造成矛盾激化,并在双方发生争执时先动手引发互殴,对自身损害结果的发生应负主要过错责任。被告吴金明承担次要责任,可相应减轻其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吴金明赔偿原告杨正发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30.12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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