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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政协副主席邓炳球被双开 受贿道德败坏
发布时间:2014-03-25 14:52:30


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 资料图。

    据南粤清风网3月25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的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经查,邓炳球在惠州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收受巨额红包礼金;道德败坏。

  邓炳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给予邓炳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11月30日,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经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惠州市政协副主席邓炳球,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人物资料

    据惠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简历,邓炳球是广东惠东人,汉族,1957年10月生,惠州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学历大专,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1月,邓炳球调任惠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历任惠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惠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惠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7年2月,任惠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仅4个月后调任龙门县委书记。2009年初,调至惠州市政协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10年1月后,任惠州市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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