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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道歉无法抹平“伤痕”
作者:唐华丹 发布时间:2014-03-26 11:12:16
今天尼康中国在官网道歉,并对D600黑斑问题提出解决方案:①按照用户手册,自行清洁;②如无法清除尘埃,可到售后免费检查清洁,更换快门或相关零件;③超过保修期仍提供免费检修服务;④如还不能解决,将依据中国三包法为用户更换新机。(来源3月17日人民日报微博) 今年央视“3·15”晚会,可谓是众人期盼。一方面是网络购物的异军突起,带来的是虚拟环境下如何保障消费者与在实体店享受同等的权利;另一方面是新消法自颁布以来最大的一次修改,“消费者在七天内有‘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由经营者证明产品无瑕疵;精神损害赔偿入法;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等”新亮点能否解决现实消费活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备受老百姓关注。 正是在这样一个与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的一台晚会上曝光了上万元一部的尼康D600相机被用户发现,拍出的照片有很多黑色斑点,经反复修理仍不能消除,并拒绝退换。其中在晚会上还提到美国的消费者遇到D600相机黑斑问题时将提出集体诉讼的做法。在我国,所谓的集体诉讼就是代表人诉讼,在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就明确规定了两种代表人诉讼制度,一种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一种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该项诉讼制度的益处在于可以极大地节省诉讼当事人的成本,节省国家的诉讼资源,方便群众,方便审判。 尼康在处理D600相机黑斑问题上“将换快门组件等称之为‘预防性更换’,不承认是维修,拒绝为用户退换问题相机”的霸王做法,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消费者在维权路上的势单力薄,知名企业在名牌的优势面前毫无“顾客是上帝”的危机感。 对此,我国在《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对“三包”进行了规定,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法》更是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一是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退货、更换、修理;二是扩大了“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大大强化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原“三包”规定涉及电视、洗衣机、空调、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20余种商品。新法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并明确了七日之后经营者应承担退货、修理、更换义务的情形,等于把面扩大到所有的商品。三是规定了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的费用。 正如迟到的正义非正义一样,迟到的道歉无法抹平曾经的伤痕。尼康虽然在官网上道歉了,但对于购买D600相机的消费者来说,之前反复多次的维修与更换零件,以及将责任推给这袭击我国大部分的“雾霾”天气这一系列应对措施已经将对尼康的信任消耗殆尽,若不是央视“3·15”晚会的曝光,消费者何时才能等到尼康的道歉?这不光是尼康案例引发的思考,更是日益严峻的消费环境带给我们的思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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