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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须上网公布
作者:郄建荣   发布时间:2014-03-27 13:58:13


    国土资源部3月26日透露,该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凡是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在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同时,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等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政务服务、网站维护及网站建设等方面,就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作了详细规定。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加强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国土资源信息公开,推进网上办事和回应公众关心问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就政务公开,《办法》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应在部网站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或国土资源部领导批示发布的政府信息,应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该部网站公开。

  就政务服务,《办法》规定,凡是能够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发挥服务作用的业务信息系统,以及有条件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原则上都应集成到国土资源部网站统一部署,实现在线服务。

  根据《办法》,国土资源部重要政策文件出台以及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等将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众可在该门户网站就国土资源热点和难点问题建言献策,还可通过公共信箱发表咨询、举报、意见和建议等。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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