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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关爱涉案留守老人 院长上门送爱心
发布时间:2014-03-27 11:53:29


图为该法院院长王国利(中)在同韩大娘交谈。

    本网讯(程贵忠)  3月26日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国利来到博爱县月山镇西杨庄村,将大米、食用油等物品送到留守在家里的60多岁的韩大娘手上,并表示其涉及的赡养纠纷已经解决。

    家住博爱县月山镇西杨庄村申请执行人秦清中已年届七旬,并患有胃病、静脉曲张等疾病;申请执行人韩爱芝患糖尿病、荨麻疹等疾病。二申请执行人共生育三子一女四个孩子,长子已在早年送他人收养,次子因车祸身亡,女儿已经出嫁,被执行人秦建平是二申请执行人的三子。因秦建平是家中幼子,深受父母疼爱。待成人后父母为其娶妻,其又生子。到2002年,父母和儿子、儿媳因家庭琐事及婆媳不和等因素产生隔阂,秦建平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反而借故对二老人殴打谩骂,致使二老人晚年生活凄凉、经济困难。

    2006年12月27日,二申请人一纸诉状将秦建平起诉至博爱县人民法院,要求秦建平每月给付生活费并负担二老人以后的医疗费。博爱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30日做出(2007)博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秦建平从2007年5月起每月给付二申请人赡养费160元并负担二申请人以后医疗费的二分之一。

    判决生效以后,被执行人秦建平在判决后的两年时间内仍不履行赡养义务,长期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二申请执行人又于2009年8月3日向博爱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此时被执行人秦建平已从父母家中搬出另外居住,并从2007年起就远赴上海打工,在一家造船厂从事电焊工作,从2011年起每月工资收入三千到五千元,其妻子和女儿都在博爱海华纺织工作,其家庭在2012年在月山镇购置了面积148平方米、价值三十多万元的商品住宅一套并装修入住。由于被执行人秦建平只在每年春节前的腊月二十八、九才回乡,六年来一直未与父母见面。到2014年农历马年春节的大年初一,其父亲秦清中在其新房住所找到他,劝其回家看看患病的母亲,秦建平不仅没有好言应允,反称等其母亲死了以后给她收尸时再回去。他如此大逆不道,把父母气了个半死。随即举报到法院,要求对秦建平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员于农历马年春节的大年初三,将其堵门在月山镇的新房中,对其耐心教育并让其父母和其见面,秦建平不仅不思悔改,反而一直坚称是其父母的不对,是其父母一直在“瞎弄”,不认二位老人。在其月收入四五千元、花巨资购置商品住宅、春节前腊月二十八还花三千多元为其新房添置海尔三开门电冰箱的情况下还谎称其没钱,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其的赡养义务。后来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法院执行机构以秦建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并交由公安机关看管,在农历马年春节的大年初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惩戒以促其悔改。

    目前,秦建平又外出打工,法院和他保持着联系,并要求其每个月向其两位老人交纳赡养费,确保留守在家里老人的生活费用。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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