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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地气
作者: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占军   发布时间:2014-03-27 15:17:58


刘占军

    基层法院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法官深入千家万户宣示法理,公正处理各类纠纷,各项工作公开透明,使老百姓对法律看得见摸得着,这样做不仅展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也在党和国家与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使法官真正沉下去接地气。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正在全国深入开展,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夯实司法基础工作,使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公正看得见摸得着,使宪法和法律深入每一位民众心中。

    近年来,很多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委会成员高高在上,以行政领导自居,听听案子汇报,签发裁判文书,实际上形成了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官僚主义作风。对此,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审委会成员必须亲自带头审理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特别是有些案件审委会成员都要参加旁听,只有这样才能查明事实,审清案件,最后才有发言权,以保证案件公正裁判。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必须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所谓“请进来”,就是所有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的案件,都可以让人民群众参加旁听,特别是绝大多数案件都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参与合议,还有很多疑难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听证,参与讨论。所谓“走出去”,就是广大法官走出法院、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农户、企业,主动巡回办案,认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司法公正,让审判和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

    作为基层法院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办公室的门对每一个当事人都是敞开的,要随时倾听群众的倾诉。只有这样,才能接地气,也只有这样才能倾听来访来诉当事人的心意,及时妥善化解信访矛盾,防止造成推诿拖延、案件积压,以及重复访、越级访、非正常访等现象的发生,争取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因为个别司法案件所承受的长期心理煎熬。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中要及时做好涉诉信访宣传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心理诉求,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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